一、类和对象
【类】是用来描述一组具有共同状态和行为的对象的原型,是对这组对象的概括、归纳与抽象表达。
【对象】是一组数据和相关方法的集合,程序中可通过变量向其传递或获取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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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类的使用方法]
1.在一个Java文档中可以包含多个类,但最多只能有一个为公共类(即public class,也可以没有)
2.如果存在public class的话,该类的类名必须与文档名相同
3.main方法是Java应用程序的入口,如果文档中存在public class和main的方法,则main方法必须位于public class中.
【使用对象的方法】:
1、创建对象:【类名】+【对象名】=new 【类名】
例:School center=new School( );
2、引用对象成员使用”.”进行以下操作
引用对象的属性: 对象名.属性
引用类的方法: 对象名.方法名()
center.name=”北京”;———给name属性赋值
center.showcenter( );调用showcenter方法
[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]
1.局部变量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中
2.成员变量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
3.初始值不同:Java会给成员变量一个初始值,不会给局部变量赋初值.
4.如果方法中定义了一个和成员变量名字一样的局部变量,则这个方法使用局部变量.
5.成员变量可以加上访问修饰符,局部变量不可以加访问修饰符
6.成员变量不必初始化,局部变量在使用前必须初始化
7.成员变量在全类中可以使用,局部变量只能在定义他的方法中使用